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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五, 2月 22, 2008
九把刀 vs 陳生 抄襲事件
連結為朱學恆的blog,最佳懶人包。
http://blogs.myoops.org/lucifer.php/2008/02/21/giddens
2 則留言:
Anonymous
2009年7月12日 凌晨1:51
本人本名陳生,事件主人似乎為陳姓的學生並非本人,能否說清楚?以免連累本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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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ightWind
2009年7月12日 凌晨2:47
你不是陳生,而是匿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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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本名陳生,事件主人似乎為陳姓的學生並非本人,能否說清楚?以免連累本人。
回覆刪除你不是陳生,而是匿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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